口述/JERRY 整理/侯 隽
我是2010年初拿到美国绿卡的。按照外界定义,或许我也是所谓中国“富豪”投资移民潮中的一员。事实上,我非常反感这样笼统的贴标签式的称呼。在我看来,我只是比很多人在经济上更自由一点。我的父辈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从东北到河南从事矿产生意,现在由我来掌管整个家族企业。而移民美国,是我曾经以为对我的生活和生意,最好的安排方式。
为什么说曾经?因为圈子里早我很多年移民的企业家朋友很明确地告诉我,你到了别的国家,永远不可能有像家乡那样的感受,你不是他们那里的人,你就永远都不会有一种归属感。这是我目前很大的一个困惑。而另一方面,目前我绝大部分的收入依然来自在国内的生意,在美国的投资仅占十分之一,尽管如此,我不得不支付昂贵的个人所得税,就连在国内做生意挣的钱都要交美国税——这张绿卡实在太贵!
一百万美金换来的身份
“如果你爱他,请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请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这是近20年前的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中的台词。2003年秋天,我第一次出差到纽约,就有一种久违的“故乡”的感觉。我最难忘的是第一次走在华尔街上,听到钟声从有两百年历史的教堂里传出,道路两旁是巴洛克式建筑和古典的路灯,仿佛身处中欧的小镇一般惬意舒畅。纽约,从此成了我最喜欢的城市之一。
当然,这只是我萌生移民美国念头的个人情感因素。我认识的国内一些身家千万、亿万的人,他们移民的首选地都是美国和加拿大,接下来才会考虑澳大利亚、新加坡和一些欧洲国家——坊间流传一个说法是,如果从资金来源解释的严格程度上说,新加坡比美国宽松,美国又比加拿大、澳大利亚宽松。
这并不是说我们经济不清白,急于跑路。事实上,从现实的角度考虑,这些国家规范的法律、优质的教育、健康的环境、安全的食品乃至免签多国护照的便利都对我们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尤其是这些国家对个人财富的尊重。说穿了,在国内做企业太累太难,尽管我们现在有了《物权法》,但是,我们做企业的人还是没有一种真切的安全感。而在这些陌生的国度,我们可以“抄捷径”,用过去20年积累的财富,迅速获得我们最需要的安全感,我们不必再为转型中的中国,再等待,再去支付时间成本或经济成本。
最近媒体炒作中国“富豪”投资移民潮,因此网上有人指责富豪移民是没有社会责任感,是忘恩负义。我一笑置之。所谓的社会责任感,在我看来,都是以“首先保护好自己”为前提的,有安全感了,才谈得上为别人做点事;没有安全了,哪还谈得上这些事?
2007年,我正式踏上投资移民美国之路。没想到这里面也有很多道道。
当时我考虑过很多办法,包括买房移民、去所谓偏远地区如阿肯色州等。但是经过比较发现,很多中介推出的投资房地产移民风险很大。因为美国移民法案规定,投资人的钱必须投到经济实体(多为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事业形式),不允许通过直接购买金融产品或不动产办理移民。也就是说,中介推出的买房移民其实是要把资金先投入到开发商或管理公司的名下,等两年后绿卡条件解除,申请人可通过此前签订的协议,马上将物业过户到自己名下。这种方法貌似可行,其实风险挺大。比如,在此期间相关公司破产了怎么办?
后来我找了北京一家非常专业的移民机构。他们告诉我2008年金融危机后,亟待经济复苏的美国,更加积极推行投资移民政策,其中一项内容就是首次推出了建立在投资基础上的移民绿卡EB-5 项目,规定在一些特定的农村地区或失业率高的地区投资50万美金给存在投资风险的经济或建设项目,就可以移民。
50万美元换三张绿卡?事实上,这也是有风险的,在申请人投资两年之后,美国移民局将对申请人投资项目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方能将临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倘若投资人在这两年中投资失败,或者投资的项目运作情况不符合美国移民局的规定,投资人就可能丧失其永久居留权身份。这种被称为风险型绿卡的移民类型,就是让申请人先投资再申办绿卡,而且这种投资还不是投资给政府行为,而是投资给项目的融资公司,这种公司一旦投资失败、破产甚至无法提供就业机会的保证,申请人的投资就打了水漂。
权衡之下,我最后直接拿出110万美金参与投资美国纽约布鲁克林海军工业园的一个投资项目。这是纽约市长迈克尔•布隆伯格一手打造的为全市增加就业机会的一个重要举措,专门吸引富豪移民参与兴建纽约的市政建设——跟着政府走最靠谱,在哪儿都一样。
终于,2010年初,我拿到了绿卡,来到了纽约。